2-15 素质教育(中):我的素质,谁的教育?
“如果你根据爬树来判断一条鱼的能力,那么它一生都会认为自己是愚蠢的。”
——爱因斯坦并没有这样说过,泰戈尔和鲁迅也没有。
上面这句广为流传的“爱因斯坦名言”虽说有点命定论的意味,但也不无道理。每个人都有其特长与爱好,如果考核标准忽视了人们的这些个体差异,那么教育便明显谈不上什么客观公正。素质教育的初衷便是解决这种不公正,让拥有不同才华的人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抱负……听起来很美好,不是么?但是,素质教育在意图主持公正之余又有两个不公平问题注定无法解决:
其一,我们追求权益上的公正,但每个人先天就存在着从家庭条件到身体素质等各式各样的不公平。抛开万恶的金钱不提,你居住在地球的位置(或者学区)影响了你更容易从事滑雪还是游泳运动,双亲的基因也影响了你的体格。其二,公正是相对的,而人类更乐于追求绝对意义的“更高、更快、更强”,自然也包括“更聪明”甚至“更美”。高个子更容易打篮球,有漂亮脸蛋更容易当演员。
所以,就像我们无法从应试分数来推测学生的真实能力,我们同样无法用综合素质来分析师生双方付出的真实努力。就好比有些演员在高考前就已经通过各种个人资源成名,素质教育肯定这样的成功,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无师自通的天才和在外面“吃小灶”的学生、有哪一个是值得教育者自豪的“革命胜利果实”呢?这仿佛在昭告天下“素质教育的核心全然取决于校园教学之外”,令人尴尬。即使家庭与生理等先天因素是命定的,学校对后天素质的教育难道是完全无力的吗?
也许是为了掩饰这份尴尬,有教育者认为在学校三五不时地搞搞“我的祖国摄影比赛”、“科技月板报评选”、“小小书法家”、“京剧进校园”等多姿多彩的文艺活动便是素质教育的成功体现了——这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这些教育者也许傲慢地忘了,在中国的学校里,除了专业师资匮乏、竞争也异常激烈,我们现有的教育资源连最起码的区域教育公平都还做不到,在“大拨轰”式的粗糙学制设计下根本就不可能兼顾学位与个性发展;所以,学校那些小打小闹的活动根本不满足专业升学要求、顶多算是文化课的休闲调剂,而专业的素质教育只可能集中有限力量以特殊学校的形式存在(美术学校、体校等)——不能自由尝试多元的专业方向,这便只是另一种形式的应试教育。十个不同应试方向的专业能组成一所注重素质教育的学校吗?我觉得这是一种明显的偷换概念。
公办教育口中的“素质教育”唯有由学校(国家的教育系统)统一向学生提供才具备讨论的价值。个人资源、课外班或特殊学校确实能够提升学生的多元能力,但终究有混淆视听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