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育振兴7组

寻找替代惩罚的有手段

2020-04-19  本文已影响0人  富裕047于月霞

训诫孩子时有用和无用的方法有巨大的差別。在训诚孩子的时候,父母有时会制止不良行为,但是忽却视导致该行为的驱动力。限制如果是在愤怒的争吵中作出的,往往没有条理,不连贯,并且无礼。甚至训诚有时是在孩子几乎不可能听得进去的情况下进行的,而说出的话也最可能引起孩子的反抗。那样经常会给孩子留下不好的印象,觉得不仅他们的行为遭到批评,连他们自己也不是好人了。

当我们用有用的方法训诫孩子时,我们帮助他们,不仅关注他们的行为,也关注他们的情绪。父母应该允许孩子说出他们的想法,但是要限制、指导他们的不良行为。在作出限制时,态度既要保持父母的自尊,也要保持孩子的自尊。限制既不能专断,也不能反复无常而是要有教育意义,能塑造人品。在实施限制时,不能使用暴力或者过度的愤怒。孩子对限制的反感应该能够预料到,并且要理解他们的这种反感,不能因为孩子怨恨而额外地惩罚他们。

这样的纪律可能会使孩子自愿接受限制和改变某种行为。从这个意义来说,父母的训诫可能最终会带来孩子的自津。通过认同父母和父母体现出来的价值,孩子内心会获得自我调整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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