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黄昏·欲望的枷锁

第十六章 神明的启示

2017-10-02  本文已影响0人  凌玉天

1

张鸿羽下班时已经夜凉如水,暗沉的天空中星稀月隐,或许是今天上午刚刚下过雨,它们被云层挡在了天穹之外。

今天早上因为迟到几分钟,他让队长骂了半晌,一天的工作心里都窝着火气,幸而他忍耐地很好,没有将自己的怒意表现在脸上,控制住自己的嘴,不然又得被业主投诉后扣工资挨骂。

走到自家楼下,他给“领导”打了一个电话,然后上楼回家一身疲惫地躺倒在舒适柔软的沙发上,不愿动弹,心里盘算着要不要教训教训那个队长。

他拿起客厅桌子上放着的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接着读昨天晚上看完的下一章。等他细细默读完这一页的内容后,他又反刍似地嚼了一遍第十二章的最后一段。

能让他消弭自己胸中小气量的或许一本散发墨香的书籍便已足够。只要没有涉及到他的底线!他时常这样来劝诫自己。

由此,他在脑海里打消了教训保安队长的念头。

大约半个钟头后,一阵不轻不重的敲门声响起。他将书合上,爬将起来开门。借着楼道里的灯光可以看见一位举止十分优雅的年轻人站定在门口,向他微微笑道:“先生,需要换鞋吗?为您干净的家。”

“不用,进来吧。”

年轻人迈步踏入张鸿羽的家里,然后转身温柔地关上门,随即脱下外套和围巾,却没有发现可以挂的衣架,但他的俊脸上丝毫没有因此浮现出本该浮现出的尴尬或者不悦的神色。

家的主人没有尽到他应有的职责,不管不顾他邀请来的尊贵客人,而是走去拉上窗帘,然后径直坐在沙发上后就直奔主题:“我想要皇权。”

优雅的客人不疾不缓的在客厅里闲逛了一圈,像是在博物馆里参观一般仔细打量着,随即将外套围巾搭在沙发的靠背上。“这房子不错,周围环境也好,屋内的装修也很别致,就是有点让人感觉到生闷。不过一个小区的保安能买得起这么大的一栋房子,已经很了不起了。”

后面这句不知是称赞还是讽刺的话钻进张鸿羽的耳朵后,被其自动排除了“称赞”的可能性,同时将“讽刺”放大了好几倍。他的脸上毫不忌讳地展现出愠怒,但收敛回去了,只是盯看着客人。

客人不慌不忙,坐在沙发上,眼睛看到桌子上的书后,便探手取了过去,随手翻看了几页。

“我听说这是一本好书。”

“那你可以看一下,兴许可以改变你。”

“朋友,我亲爱的朋友,我优雅又俊美,风度又礼貌,还需要改变什么呢?我对我的一切都很满意。”

“改变你在背后操控人的坏行为,那副掌控者的姿态。”

“朋友,你可误解我了。”他放下手中的书,“告诉我,我可曾以一个高贵的主人身份命令过你?可曾辱骂过你,鞭笞过你?或是让你做牛做马,像狗一样摇头摆尾?我不是你的主人,你也不是我的奴仆。你只是错把帮助自己的好人当成了手持绳索的奴隶主,感觉自己的脖子上突然被套上一个项圈,以为失去了可贵的自由。但请别把阴沟里的污泥随意地涂抹在善良的衣袍上。”

房子的主人不作任何的争辩。“我前几天去暗杀血色黄昏的一个杀手,他也是当时的在场者之一,但我被他的皇权压制住了。如果没有皇权的场域,割开他的喉咙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愚蠢而鲁莽的青年啊,别总是想着割喉杀人,须知凡事得慎重而行。上次要不是你这个争强好斗的坏习惯,我也不至于会暴露出来,特别行动局现在查得紧,你得收敛收敛。”年轻人转头看见餐桌上放着的半瓶红酒,他仿佛是在自家里一样走到桌前,拿起高脚杯倒了三分之一的红酒,然后扭过身子将屁股靠在桌子边缘上,举起杯子呷了一口酒。

“现在看来,还多亏了我的‘争强好斗’,不然我都不知道我的背后会有这么一尊大人物。”说到大人物时,他举起双手做了一个手势。

“噗——”他将口中还没咽完的红酒吐回到杯子里。“你这是假酒!”

“尊贵的客人,我可没那么多钱买一瓶成千上万的葡萄酒来陶冶情操、制造浪漫,欣赏不来你们这些高雅骚气的礼仪,我一个保安只是在闲得无聊时喝一喝。”他学着英俊的来客的口吻讥讽道,“柜子里还有几瓶啤酒和一大瓶白酒,你要不要尝尝?”张鸿羽揶揄的口吻对方听了也不生气。“再者说,你不是被称为‘神明’吗?神难道还需要饮酒吃肉,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吗?高高在上的神明难道还需要畏惧尘世的凡人吗?”

“我更愿像奥林匹斯山上居住的希腊众神,被七情六欲缠身,并与此为乐。中国的神呢,太清高,不食人间烟火,摈弃凡尘俗世的诸多欲望,这可没多少乐趣。那会让人很无聊的。”

“所以,我就是你玩乐操控的一件物品,让你打发掉漫长的无聊时间。”青年保安嘲笑了一句。

“不,不是的。是我创造了你,从而代我去执行一些神明不能出面的裁决。这是一项无上荣耀的使命。”

“如果代你这个见不得光的东西去杀人也是一种荣耀的话,那么世上再无荣耀可言。”

“不不不,朋友,你错了。”神明脸上的那抹笑既不夸张也不含蓄,既无嘲讽也无风趣,平常得像是两个熟悉的朋友聊天时所自然带起的友善笑容,它在其俊美的面容上尤其好看。“你走上杀人这条道路,我从来都没有干涉过,你还记得那个可怜的图书馆管理员吗?只因为你在借书时被她嘲讽了一句你的相貌,你就在黑夜的帮助下用刀割开了她的喉咙。这是你杀的第一个人,一个无辜又可怜的中年妇女——”

“她不应该嘲笑我,更不应该拿一个人的相貌去侮辱他,说出‘你这种人也喜欢看书?’,特意对我强调‘好好保管,别乱涂乱写’。她那是在歧视我!”坐在沙发上的主人梗着脖子疾声大喊,可怖的样子像是一头发怒的受伤豹子,不允许别人触碰他的伤口。“她身处知识的神圣殿堂,却丝毫没有被圣洁崇高的知识所感染熏陶,她也应该为她的这种行为感到可耻。”

“镇定点,我的朋友。一个人如果不能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就会沦落为它们的奴隶,那么后果是很可怕的。”客人的双手空荡荡的仿佛很不适应,僵硬地做出一些奇怪的姿势。“下次应该带上一根手杖。”

“我们暂且不论是非过错,”他接着说道,“这件事造成的后果——在你身上的后果是你再也不去图书馆借书了。”

“我可以自己买书看。”

“不错,你可以自己买书看。可买书需要钱,而你可没那么多的钱来让你一个月读五本甚至八本的书,因为你还得担负起自己的房租费,水电费,生活饮食等诸如必须的费用开支,谈了恋爱还得为烛光晚餐买单。”他打开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来,轻而易举地拧开瓶盖后,喝了两口纯净水下肚。“啊——大冬天喝冷水可委屈了肚子。我们亲爱的年轻人,虽然身体算不得强壮有力,但好歹也是四肢健全,所以,即使找工作时被拒绝得惨不忍睹,但仍然不愿意去工地上赚取一点辛苦汗水钱。小伙子可能是这么认为的:我捧书的双手怎么能去拿铁锨呢?他读了这么多的书本知识后,使得他忘记了自己原本的出身和他那一谈起就能让善良的人掉下热泪的可怜父亲来。”

客人的一席话使得装饰别致的房屋主人的丑脸上闪现过一阵一阵的羞红,尽管是腊月寒冬,但浑身却燥热难耐。

“脾性暴躁的青少年呐,因为路人在擦肩而过时与同伴们随意谈起的一句取笑,便使得他将心中仇恨的怒火宣泄出来,自此,他也发现了上天赐予他的能力。于是,开始走上黑夜里的暗杀者这条道路,积累起了本来一辈子也赚不到的财富,足以使地下的老爹不再为他今后的生活感到困扰。表面上呢,他只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小区保安。”

“我看到了你内心的残忍的怪兽在向我咆哮。”客人望着埋头的张鸿羽,“是你自己成长路上的经历扭曲了你的心,造就了这么一个凶残的人格,从而导致了现在的这种情况。你好像很骄傲,很自豪,因为你逍遥于法律之外,连特别行动局都找不到你的行踪。”

张鸿羽攥紧双手,指节突出。他抬起头来,盯看着来人,良久,放松了自己的拳头。“可我与众不同的能力是你给我的,所以,你是我的帮凶。”

“是,我赐予你血技‘阴影’,却不是让你去残杀普通人的。亲爱的朋友,须知普通人是触犯不到神明的,即使他们不再信奉神明,唯有一些嚣张的被神明宠爱过的家伙,再锻炼出了几块结实的肌肉后,就想着要挑战神明的威严。我创造你的目的就是清除这些惹恼神灵的家伙的。”

“你怎么不自己出手?”

“勇敢的人类在无聊之极时就会用大脑思考出‘科学’,借此来推翻原先占据人心伟大的神明形象,他们当然更想捉住神明,来向世人证明神也不是万能,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来破坏他们心中的信仰。”尊贵的客人的眉眼之间仿佛笼罩上了一层忧虑,他走到窗户前,拉开原先紧闭的窗帘。

“你不怕被人发现吗?”主人紧张地提醒道。

“没事儿。”他轻声回应了一句,接着看向外面华美的灯光。“在这个科学的时代,神明已然死亡。即使有人相信,也早已忘了信奉的忠诚姿态。”

他转过身来看着张鸿羽,脸上重又挂上那一抹俊美的笑。“一直以来都有一个人想要颠覆掉神明们的地位,为此,他锲而不舍地坚持了无数个岁月。正是因为有了他,才使得神明们感到害怕,甚至恐惧。而在1964年,中国军队捉到了一个濒临死亡的神明,此后几十年一直在秘密研究,八九十年代由于国内的杀手太猖獗,政府成立了特别行动局以制衡他们。近十几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特别行动局也越来越壮大,带给我们的危机感也越来越浓。若是那个男人与特别行动局联手的话,或者特别行动局接纳他成为其中的一员,那么后果是不堪想象的,他这么长时间以来,对神明的研究,对血技的研究以及对玄术的研究,透彻得连神明们都无法想象。”

“那个男人是谁?直接杀了他不就行了吗?”

“他不是个普通人,但事实上也只是个普通人,因为他也要经历岁月光阴的残酷摧残。我们叫他‘死神’。”年轻的客人带着真诚的语气说道:“所以,我们需要你们的帮助,你们是我们的朋友,而不是仆从。请不要把自己的身份看得那么低贱,现在的社会是人人平等的社会。”

张鸿羽吃了一惊:“你们?难道还有其他人吗?”

“有!当然有。在那栋大楼顶上就有另一位我们忠诚的朋友。”年轻人透过窗户指了指几公里之外的那栋高楼,笑吟吟的样子让人如沐春风,顺势吹皱了一池春水。“神灵们在闲得无聊的时候就喜欢‘创造’——人类创造的美德最初是从神那儿学来的,你看,盘古创造出了天地,女娲创造出了人类,伏羲创造出了八卦——由此,我们也创造出了很多东西,比如‘审判’,计划着对一些惹恼神明的家伙执行审判,实施惩罚;比如‘阴影’,是为了完成一些轻微的处罚。”说到此处,他悠悠地吁出一口长气。“哎——其实呢,我也是喜欢看书的,只不过我和你看的书种类不一样。我喜欢阅读各国神话类的书籍故事,比如中国的神话传说、希腊罗马的神话传说。我在学习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神明。这些书还是非常精彩的,经常看得我爱不释手啊。”

2

保安眯眼盯着那栋闪烁着华美灯光的高楼,却没有看见任何人影。客人说出的话让他陷入了沉思,想了一阵后,他重新将话题引到正题上来。“既然我是你们的朋友,那么请赐予我皇权吧,这样我就可以帮你们更多了。”

年轻人似乎为了暖暖身子,拿出酒柜里的白酒喝了起来。“要是来点花生就好了,那可是最好的下酒菜了。上次我和小区里一位可敬的老大爷畅谈,热情到非要邀请我到他家去喝点男人之间的‘饮料’,我们俩吃完饭,又消灭了一斤多花生,就边喝白酒便聊天。呃……到后来呢,他说我人不错,想要将他家已经三十岁的姑娘许给我,还拿出几张照片给我看,问我是否有意。”他发出那种喝完白酒后常有的声音。“其实她的女儿长得不错,额嗯,从相片上来看,身材等各方面都很好。还是位学识渊博的海归女精英,只是将一门心思扑到工作上愁坏了父母……”

“我以为你的生活会非常有趣,到处生事作恶、血腥杀戮……”张鸿羽无奈地翻了一个白眼,“我对你的这些琐事儿不感兴趣,能不能回到正题上来?”

“年轻的小伙子呀,生活不就是由这些细小的琐事儿组成的吗?你看你们人类的一生,多么地丰富多彩:我曾见过一位衣衫褴褛的乞丐儿,因为胸怀大志,后来做了一个开国皇帝,手握天下至高之权;也有一位狂放不羁的诗人朋友,曾与他一同饮酒舞剑,最后遗憾地听说他抱月落水,让人连连扼腕叹息;还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夫,虽然贫困劳累一生,却也用手上的老茧养活了一大家人……”

张鸿羽皱起一对不好看的眉毛,他讨厌别人给他讲道理:队长给他讲道理,女朋友给他讲道理,即使和他不怎么熟悉的人也老是侃侃而谈着大道小义。这些自以为是的家伙总是将满口的仁义道德挂在嘴上,上下嘴唇一碰就是一番“伟大的道理”,但从来没有真正自我检讨过,却总是拿着它在自我修饰后就烂施于人。丑陋之极的行为!

“可敬的青年啊,你想要皇权,得在你刚出生时就告诉我。”

“看来我对我父母的恨又深了一层,他们没告诉你我的要求。”

“你可知道这个世界最牢不可破的一条规则是什么吗?”

主人上前抢过酒瓶。“我可他妈地不知道什么规则不规则,我叫你他妈来不是为了和你讨论这些废话的。”

“时间!是时间。这条被定死的规则我们也无法打破。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样东西、一件事情都需要时间的沉淀才能行,无论是血技‘阴影’还是皇权或是其他什么。血技阴影在你的身体里已经酝酿了二十几年,你才足以运用自如,但如果我赐予你皇权,你得再花上二十年来培养。这就是代价。”客人像是喝醉了酒在说胡话,口齿略显不清。

“还有,皇权虽然能压制住其他血技,但它并不是适合所有的血技。对于你的血技来说,皇权的作用并不大。我们创造出皇权的最初目的是领导,身有皇权的人是领导其他血技者们的领袖,所以,就实用性来说,它的作用反而赶不上绝大多数的血技技能。”优雅的客人一张白净脸蛋上开始泛起了红色。“我给你打个比方吧。‘阿克琉斯之踵’你知道吗?阿克琉斯是古希腊神话中海神之子、《荷马史诗·伊利亚特》里勇敢无畏的英雄。他的母亲曾在他出生时将其浸在冥河之中,使之刀枪不入,但因冥河的水流湍急,忒提斯捏着他的脚后跟不敢松手,因此,他的脚后跟就成为了全身最脆弱的地方。长大后,他成为了希腊联军中的第一勇士,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克琉斯杀死了特洛伊的王子赫克托耳,从而惹怒了赫克托耳的保护神阿波罗,于是被银弓之神指使帕里斯用毒箭射中了他的脚后跟,结束了这位神样的英雄的生命。啧啧啧,真可惜呀!”他放下酒杯,站起身来。

“那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可以抵抗住皇权的压制?”

“有啊!”

青年的脸上出现一丝期待,目光炯炯地望着年轻人。

“不过我们不知道。神只负责创造,不负责想办法。想办法是你们人类的事情。‘只要人类一思考,连神都会感到畏惧’,这句话说得没错。特别行动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办法就在那里面,你可以去偷,去抢,全看你自己的本事。”

“妈的,没用的东西。”张鸿羽小声地咒骂了一句。

年轻人似乎没听到,呐呐自语道:“嗯,这白酒可真带劲儿啊。”

“你现在应该做的是拉拢那个血色黄昏的杀手,然后与他联手帮我肃清几个人,我也应该像帕拉斯·雅典娜那样,培养出一位属于自己的‘愤怒的英雄’。”客人饮用了主人的烈酒后,顷刻之前还昏昏欲倒,此时像是突然清醒了过来,“别在把你的刀用在那些老弱病残的人身上了,你不仅被杀手诟病没有基本的职业素养,自己也有失‘黑夜里的杀手之王’的称号。”年轻人走过来拿起沙发上的外套和围巾,“你为什么取名‘影子’?‘夜王’怎么样?Night King,听起来更霸气威武。”

“我喜欢‘影子’,shadow。”

“好吧,亲爱的Mr·Shadow,”客人穿好外套,将围巾对折一次搭在左手手臂上,“感谢您美酒的招待,古人常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就几句话的功夫就快到凌晨一点钟了,须知,疲惫的身体需要休息的抚慰。愿被神明庇佑的影子先生今夜会有一个甜美的梦。”

说完,年轻的客人对着主人优雅地微微欠身,便转身离去。

就在这一刹那间,张鸿羽在眨眼间抽出一把亮闪闪的短刀,从背后将其架在了来客的细嫩脖子上。

“我试验一下,看不死的神明究竟能不能被杀死。”他说完就拉动刀刃,却被年轻人逃开了。

他惊骇地意识到自己都没看清对方是怎么逃掉的,只是手上熟悉的感觉并没有让他再次抓住。

“你知道,神明创造了人类,当人类有了智慧后就开始反抗诸神的统领,在我看来,这就像是不听话的孩子反叛父母的教诲一样,做父母的可谓是操碎了心啊。慈爱的父母如果无限度地宠爱自己的孩子,被间接培育起来的任性迟早会毁了他们的孩子,所以,合格的父母在养育孩子时要懂得恩威并施、赏罚并行。”年轻人在门前将围巾简单地系在脖子上。“张先生,下次可别对我亮刀了,我可以创造你,也可以毁灭你。虽然我不想用那句比喻来伤害你的自尊心,但你真的就是一只在地上爬的蚂蚁。这算是对你的口头警示。”

他打开门,然后幽幽地长叹了一声,漆黑楼道里的声控灯亮了起来。“哎,我的好心情差点就被毁了。要大度,不能让别人的坏心情影响了自己的好心情,为了这么点小事生气不值得。回去得继续修养内涵才行啊。”

影子先生盯着被关上的门,将短刀插进腰间的刀鞘中。

坐回到沙发上,他决定将第十三章看完。

他重读了一遍客人来临时打断的那一段话:也许那是因为我在男人堆中长大,在我成长的时候,身旁没有女人,从未切身体会到阿富汗社会有时对待女人的双重标准。也许那是因为爸爸,他是非同寻常的阿富汗父亲,依照自己规则生活的自由人士,他总是先看社会规范是否入情入理,才决定遵从还是拒绝。

3

火车小窗外飞驰而过的一盏盏灯站成了永恒的姿态,一瞬一瞬地照亮车厢里昏黑的环境,下铺上的一个和他年纪相当的小伙子与斜对面下铺上的一位大叔正扯出如雷般抑扬顿挫的鼾声,彼此交相应和,好不带感。

他把脑袋枕在手臂上,望着对面那位酣睡中的姑娘,耳中还有车轮行驶在铁轨上“咣当咣当”的低沉闷声,偶尔剧烈摇晃一下,提醒两位“雷公”打雷时要小点声,以免吵醒了疲惫的旅客。

“老雷公”在慢慢旅途中无法用电子产品来消磨时间,可能一双泥黄深色的手使得它们的主人握不住一本干净洁白的书。“少雷公”总是抱着手机,在小巧的键盘上滴滴滴地灵活地按着,可怜到都掉漆了。

白天里,“老雷公”会坐在床上望车窗外,或是躺着冥思,可能是实在没办法消磨时间了,就开启了四人之间的谈话——主要是两位“雷公”在搅动舌头。

穿着不仅朴素还些许脏污的“老雷公”是一位苦工,工地上的活儿干完了,今年剩下的日子里就没打算再找活路了,他骄傲的儿子今年要加班可能回不了老家过年,于是就让父亲去城里一起过新年。

他谈起这件事情时,脸上是最真诚自然的开心笑容。尽管在李希柘眼中,他的牙齿既不齐整又不洁白如月,风吹日晒的皮肤也让年轻人为之可怜同情,当然少不了的是一点嫌弃。

当善良的工人问起他时,他也回答了一两句,然后就躺下玩手机,以此拒绝与之交谈。

“少雷公”为了追求幸福,不远万里去侍奉爱情。他那笑容里幸福的源头,是一位可爱的女孩儿。他的女人公生日快到了,而他也先比女孩儿放假,于是约定好去为恋人庆生,然后俩人一起回家。

他们是在高中时期堕入爱情深渊的,残忍的上天使得两人大学分处中国两地,相距一千多公里。或许我们伟大而美丽的祖国的辽阔土地会让这样的相爱情侣抱怨过,却也成为了见证他们坚贞爱情的一种试炼。

小伙子坐在过道里的小椅子上兴奋地谈起来时,红光满面的笑容里简直就像是要将幸福给挤出来,使得李希柘内心翻涌起一阵嫉妒羡慕,顿觉他们的谈话刺耳吵闹,放下手机拉过被子假装睡觉。

中铺的女孩则是放假的大学生,准备一路走走停停,悠闲地玩耍回家。

4

“老雷公”在睡觉前诚恳地说道:“可能我的脚有点臭,还请你们几个年轻人稍微忍耐一下哈。”

一阵幽幽的暗香混合着发汗的脚臭味无声无息地潜入鼻孔深处,他暗自感谢对面的女孩才使得这味道不至于难以入鼻。

兴许是车厢里的空调温度开得有点高,姑娘姿势怪异地将双手放在外面,一条腿也搭在护栏上,嘴巴对着上铺微微张着,露出若隐若现的皓白牙齿。借着闪现进来的橘黄色光斑,他能大致看清女孩的面孔。面对此情此景,这个正处于青壮年的男孩内心却没有对她产生一丝邪恶的念想。

大抵是痴情的爱使然,李希柘将脸枕在胳膊上,温柔地注视着姑娘,只管在心中细细地回想着他将礼物送到谷雨手上时的情景。这几天来,他不知道反反复复咀嚼了多少遍,但每次如老牛般反刍却依然觉得新鲜如昨。

在李娟的陪同下,他们去市中心的商场里挑选了一款价值六千多的手提包。他当然没有这么多的钱来买如此贵重的一件礼物,事先便找王老大借下了两万块钱。当他从钱包里拿出厚厚的一叠钱数给收银员时,他的内心还是狠狠地抽搐了一下,但一想到谷雨那让他倾心沉迷的笑容就会变得心甘情愿。事后,他还顺便陪着李娟买了几件衣服。

她很高兴能有李希柘的陪同,在没有征求他同意的前提下,任性地把他当成男朋友,让他拎包、提建议、拍照片。李希柘用心里余下的那点愧疚来补偿她,但保持着理智不牵手挽臂。

神奇的爱情让一个人爱上我们,却又使我们爱上另外一个人。

学校放假的前一天,他再次成功地将谷雨约了出来。当她看见礼物后,女孩儿非常的高兴,连着说了好几句感谢之类的话。

那天他们天南海北聊了很多。谷雨很兴奋地说起自己想去云南的苍山洱海、西藏的布达拉宫、重庆的朝天门、湖南的凤凰古镇、杭州的断桥西湖、北京的天安门、哈尔滨的漠河,然后就去国外旅行:法国的普鲁旺斯、日本的富士山、美国的自由女神像……

“去年国庆节我已经去过苏州和上海了,这次寒假准备去成都和重庆,去吃麻辣,哈哈……”

谷雨开心的笑好让李希柘着迷,他很想陪着她一起走遍中国,却找不到一个陪伴同行的理由。

可能是真爱,让他始终无法对面前这个自己心爱的姑娘说出“我喜欢你”、“我爱你”,但究竟是什么样的障碍阻挡着他表达出已到嗓子眼的爱意?

他将两眼视线聚焦在空中某一点,记起谷雨脸上的表情、笑容、眼神,甜甜的话语,优雅动人的举止,走在一起时身侧的芬香。每天睡不着的时候他就会想一想这件事情,然后在幻想里勾勒出他们两人以后如胶似漆的旅行爱恋、平平淡淡的岁月生活,也暗暗想着如何赚钱养她。每次他都带着这种梦幻般的幸福沉沉入睡,然而爱与美的女神阿佛罗狄忒却没有恩赐他希冀的甜梦。

第二天凌晨,他被列车员的站点提醒吵醒了。他睁开眼看见窗子外面的天色微明,再次闭眼却也怎么都睡不着。“老雷公”已经收拾好东西,精神矍铄地准备下站;对面铺位上的女孩儿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躺在床上一边听歌一边玩手机;下铺的“少雷公”,坐在过道的折叠座位上,小桌子上放着一盒牛奶,他咬一口面包就喝一口牛奶,眼望着窗外凌晨里笼罩在薄雾中的田园树林,几分钟后,就把早餐对付过去了。

李希柘听到肚子里咕咕响了几声,从昨天中午上火车到现在,他只吃了一小盒饼干,其余时间都是喝水。他不愿意在火车上吃东西填饱肚子,因为他不习惯在摇摇晃晃的火车上蹲坑拉屎。那简直就是一种受罪。所以,他每次坐火车只买一点零食,其余全是饮料和矿泉水,饿了就吃一点零食,暂时安慰安慰一下受委屈的肚子。

但他还得忍耐四五个小时,真不知道怎么熬过去。李希柘顺眼不经意看见女孩穿着的印花袜子露在被子外面的一只脚,不知怎么回事儿,他下体就有了反应,脑子里也不自觉地想起来曾经的夜晚伴侣。

男人的这种不自主行为让独身者遭罪,导致了多少的尴尬与窘迫。他可不想在火车的厕所里解决,那让人感觉到很怪异。于是赶紧扯过被子,盖住腰,掩饰起来。同时,目光游离到窗外的景物上。

终于要给自己的两把工刀命名了,他感到一阵激动和欢喜,就像给自己的宝贝孩子命名一样。他决定给黑色工刀取名为“唐明皇”,配刀语宋代词人柳永《蝶恋花》里的词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给白色工刀取名为“玉奴”,配刀语唐代诗人白居易《长恨歌》里的词句: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唐宋诗词的搭配显得不伦不类,但李希柘自我感到很满意,还在嘴里经常轻声念叨,越念叨就越是满意,内心渐渐膨胀到自我夸耀有倾世才华、倚马之才,比组织里其他那些家伙的刀名刀语好得多。孙正宇的刀名“红颜”,刀语:冲冠一怒为红颜;赵一博刀名“酒仙”,刀语:举杯浇愁愁更愁。两个五大三粗、浑身肌肉块的老男人竟然起这么骚的刀名、配这么矫情的刀语,想想也够让人恶心的了。那两个烂货还经常沉迷在灯红酒绿之中,整天腐朽着纸醉金迷的生活,真是不思进取、不求上进,朽木不可雕,烂泥扶不上墙。他打心眼里鄙视他们,鄙视他们的一切。

李希柘将两人没借给他钱的怨气又发泄了一通,好歹他也请他们看了一场电影,虽然是无心之举,可这两个家伙不念情不念恩,一口回绝“没钱”。

“花在女人和酒身上就有钱,妈的。”他大怒道,责骂两人不讲情义。

“女人与酒是生活之必需,就像是吃饭睡觉与拉屎……”

“别他妈的恶心我,不借滚蛋。”李希柘说完就走了。他以一副“改邪归正”的心情怜悯着两人,也诅咒着他们。“但愿你们得艾滋,得花柳,生个儿子没鸡鸡。”他的“祝福”可谓是恰到好处。

女孩脸上时而扯开的无声笑容引起了他的注意,想着她可能在和喜欢她的人聊天,遂摸出枕头下的手机发了一句早安问候语给谷雨。等了好一阵子都不见回信,又下床去放了一泡憋了一晚的黄水,回到床上还是不见来信,想着就心中酸楚难耐,找了个打发时间的由头,给李娟发了一条消息。

没几分钟,熟悉的QQ铃声响起,引得两个人都看了他一眼。他拿起手机,心里期望着是谷雨的消息。不知是他的祈求还是爱恋不够真诚,反正没有如他的意。生活里总是充满了失望,无数的失望就构成了生活,恋爱也是如此,由无数的等待与心酸组成。

“刚才起床,现在在陪妈妈买菜呢。”李娟发来消息,还配了几张菜市场里的照片:有半死不活的鱼,有新鲜的猪肉蔬菜,还有她的一张活泼可爱、鼓嘴皱眉的自拍照。

李希柘禁不住咧嘴笑了出来,然后发了一句:“你和那条鱼好像,哈哈哈。”

“真的吗?”

“是啊。”

“你很聪明,因为我就是在学它啊。怎么样,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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