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质化”既害真正的作者,也害真正的读者
有些人总是不能接受任何处于自己的认知范围之外或者不符合自己的需求、喜好的事物,甚至不允许任何人和他们自己不一样、不允许任何事物不符合他们自己的需求或者喜好。
在多数现实环境或者领域之内,只要这样的人占据多数或者掌握足以支配他人的力量,整个环境或者领域之内的“同质化”便难以被阻挡,至少在一定时间之内难以避免。无论是多数普通人,还是多数常见的普通事物,都会被认定为“没有和同类不一样的权利”,甚至会在事实上被完全禁止与其他的人或事物有任何不同之处。
在某些足以支配他人或者在事实上被他人支配的人看来,其他人根本没有权利公开地指出这一点,更没有权利公开反对这一点。因为,他们认为,反对“同质化”或者仅仅是反对自己被“同质化”,就是与他们为敌,甚至是“反对真理”。
从艺术的本质来看,包括文学在内的诸多艺术形式都应当是多样的,更应该是多姿多彩的。因为,基于正当的基本规则之上的多样性是包括文学在内的诸多艺术形式正常地发展和进步的前提。无论是铭记过去,还是描述当下、畅想未来,都需要不同的创作者尽可能地使用多种方式、从多个不同的角度选取多种不同的题材来进行创作,才能够尽可能地保留完整的过去、记录全面的现实、预估各种有可能实现的未来;无论是宣扬真、善、美,还是批判假、恶、丑,都需要尽可能地通过更多不同的形式来表达,才能够尽可能地让更多的人接触到并接受不同的作者所表达的主旨思想,才能够尽可能地让拥有不同的能力和观点的人在某些最重要、最基本的问题上达成足够牢固的共识。而且,艺术创作者需要具备的各项能力都需要在没有任何不合理的限制的情况下才能够得到锻炼并得到提升,包括但不限于观察力、想象力、分析能力、选择能力和表达能力。几乎所有人为强加的不合理限制都会成为制约艺术创作者的障碍,更会成为阻止优秀的艺术作品诞生的障碍。
即便只是从取悦读者或者观众的角度来看,多样性也应该是正常的艺术形式必须具备的重要特征。因为,对大多数拥有正常的审美观念或者精神追求的人而言,任何艺术作品的“同质化”都会让他们感到麻木,继而让他们感到厌烦。大多数正常人都具备的一种人性,便是厌倦千篇一律、渴望新鲜事物并追求对自己有益的变化。哪怕是只想通过真正的艺术作品来让自己身心愉悦的人,也会想要尽可能地通过不同的作品获取充足的新鲜感和满足感。真正具备一定的艺术品味、艺术鉴赏能力和精神层次的追求的人,更是会尽可能地从不同的艺术作品当中吸取精神层面的营养,从而让自己获得更多的知识或者见识,并尽可能地让自己在精神层面变得更加富足。而且,绝大多数正常人都不会认为“自己不喜欢的艺术作品就一定是错误的”,更不会认为“自己不喜欢、不接受的事物就不该存在”。
对于包括文学在内的诸多艺术形式而言,“同质化”都只能是害人的现象。会被这种现象损害的人,不仅包括真正的创作者,也包括真正的读者或者观众。
任何一种艺术创作行为都会在陷入千篇一律的境地之后停滞不前,乃至逐步退化。文学创作尤其如此。
有一部分文学创作者总是在不断地重复自己或者模仿他人,继而总是创作出在本质上一模一样乃至在很多具体内容上都没有什么差别的作品。他们的作品全都只是按照某个固定不变的格式或者套路批量制造出来的产品,全都只会按照一套固定的模板或者一系列在本质上没有区别的世界观、价值观来构建世界、描述故事、发展情节,甚至还可能在篇幅长短、段落格式等诸多具体的细节上有固定的限制,最多只会在时间、地点、人物等某些因素上有一些表面上的不同。久而久之,对这样的创作习惯、创作路径形成依赖之后,他们自然不可能尝试真正意义上的创新,甚至不可能接受任何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和任何与他们的做法不同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拒绝遵从他们制定的创作格式、拒绝表达和他们一致的价值观、选择他们不选择的创作题材、使用他们想不到的叙述方式或者故事情节、选择与他们的受众群体不同的受众群体。他们总是会认为:只有他们的做法才是“创作”,任何与他们的做法不同的做法都不能称为“创作”,无论其他做法到底是否正确、是否可行、是否高明;只有他们的受众群体才算得上“读者”或者“观众”,其他人都算不上“读者”或者“观众”,无论他们的受众群体以外的人是否正确、是否高明、是多数还是少数。
他们当中的一部分掌握一定力量的人甚至有可能会使用自己能够使用的一切手段去制止任何与他们不一样的创作者及其作品,还有可能会污蔑、排挤、打压任何与他们不同或者拒绝认同他们的人,继而在事实上对任何与他们不同或者拒绝认同他人的人造成阻碍。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之内,任何与他们不同、拒绝认同乃至反对他们的人都有可能对他们构成实质性的威胁,无论那些人到底是强大还是弱小、到底对他们有没有敌意。事实上,他们自己才是包括文学创作在内的一系列艺术创作行为的真正障碍之一。他们的行为到底能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创作”,都是值得怀疑的。
任何一个被他们占据多数乃至完全掌控的领域或者现实环境之内都没有任何与他们不同的创作者的生存空间,只有千篇一律乃至完全一模一样的、号称是“作品”、实际上却只是批量生产乃至复制粘贴出来的产品的事物。他们自己既是“同质化”的成因和载体,也是受害者。
真正的创作者,和他们在本质上根本不是同一种人,且几乎全都迟早被迫或多或少地与他们为敌。
和真正的创作者一样,真正的读者或者观众所遭受的损失同样有可能被忽略,甚至有可能会被某些人刻意地否认。
对于真正的读者或者观众而言,最大的损失正是自己只能在一大堆几乎没有本质区别的复制品、仿制品当中做选择,而不能选择真正适合自己或者自己真正需要的创作者和作品。尤其是在他们和很多真正的创作者一样因为诸多因素而难以顺利地在现实中表达自己的观点的时候。而且,让他们遭受损失的人,不仅仅是那些让现实环境之内充满千篇一律的复制品、仿制品的人,也包括那些制造和强行推广复制品、仿制品的人的受众。
和只会创作和推广“同质化”的作品的人一样,只接受“同质化”的作品的读者或者观众同样是“同质化”现象的载体。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会认为,所有的艺术作品只能和他们接触到并认可的那些号称是作品、实际上只是产品的事物一样,不能和他们接受的事物有任何不同,更不能对他们造成任何他们认为的冒犯。这意味着,他们不仅不接受任何不符合他们的认知的创作者及其作品,也不会接受或者认同任何与他们拥有不同的品味、目标、价值观的读者或者观众。他们同样有可能用各种方式污蔑、排挤、打压任何与他们拥有不同的品味、目标、价值观的人,还有可能强行对他们能够接触到的任何人说教、直接要求任何他们能够接触到的人都必须接受他们的观点或者品味,从而逼迫所有人都必须认定艺术品和艺术创作只能是、必须是他们认可的样子。他们想不到“人有和与自己毫无直接关系的人不一样的权利”,也不会去想。在这个方面,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可能会比只会创作和推广“同质化”的作品的人更加过分,可能会用实际行动强迫他人必须服从他们自己。他们自己不仅乐于成为“同质化”现象的一部分,还大都坚信“不像他们一样就是错误”。
任何一个被“同质化”现象的载体掌握话语权和定义权的现实环境,都不适合真正的创作者及其作品,更不适合真正有品味、有追求的读者或者观众。
对于以文学创作者为代表的艺术创作者而言,最重要的是坚定的意志力和行动力,是不轻易向任何外界因素屈服的意志,更是不轻易地向那些貌似或者自以为高高在上的人、向那些貌似真理其实却是歪理的观点屈服的精神。
当自己不得不面对不公平或者不太适合自己的现状的时候,只要自己无处可逃、无路可退,就应该勇敢地行动,尽可能地指出或者改变不公平、不合理之处。这是真正的创作者的责任,更是所有能够认清真正的真、善、美的人的责任。
202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