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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都应该分清“我属于人民”和“我等于人民”

2024-04-14  本文已影响0人  生还者

所有以正当方式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正常人都或多或少地处于某些团体之中。

所有的团体,都是由不同数量、不同种类的具体的人组成的。

认清自己与自己所处的团体的关系,以及自己和团体当中的其他人之间的关系,是所有正常人都应当具备的能力。

几乎所有好的团体或者环境都具备一条共性,那便是“其中的所有成员在人格和尊严上平等”。除少数特殊情况之外,这一点与团体或者环境自身的具体情况无关,与团体或者环境当中的具体成员在现实上的各项差异也无关。

这意味着,每个人在遵守自己所处的团体当中的正当规则的基本前提便是,认清自己和团体当中的其他成员本应在人格和尊严上平等、本应享有对等的正当个人权益,也就是认清“我属于这个团体”的正当含义到底是什么。

扩大到整个社会、乃至整个世界的范围之内,每个人更是需要认清“我属于人民”的真实含义,从而正确地去理解自己和其他人、自己和团体、自己和整个社会之间的关系。

在正常环境当中的绝大多数常见情况之下,认清“我属于人民”,也就是认清“其他人也属于人民”。

由于正常的环境或者正常的团体之中的所有人在人格和尊严上都应该是平等的、都应该拥有相等的地位,所有人都应该享有相同的、均等的个人基本权益,所有人在遵守正当规则的前提之下享有基本权益的同时也都不应该损害其他人的正当基本权益。用最简单的话来说,便是“我的权利是权利,其他人的权利也是权利”,或者是“我的个人观点是观点,其他人的个人观点也是观点”,以及“我的个人喜好是喜好,其他人的个人喜好也是喜好”,甚至包括“我的个人情绪是情绪,其他人的个人情绪也是情绪”。

只要是在遵守公认的正当规则且不损害某些人的正当权益的前提之下,任何人的正当权益都是应当得到保障的正当权益,任何人都拥有通过正当的方式来发表符合公认规则的个人观点的权利,任何人也都可以拥有不对他人造成实质性的侵害的个人喜好、个人情绪。除严重违反公认规则或者完全不符合可验证的事实的观点之外,任何个人观点都不应该比其他的个人观点更加低级,也不应该比其他的个人观点更加高级;任何人的正当权益、个人喜好、个人情绪也都不应该比其他人的正当权益、个人喜好、个人情绪更加高级或者低级,更不应该随意压制、侵害乃至在事实上消灭或者取代其他人的正当权益、个人喜好、个人情绪。

与此同时,所有拥有正常的思考和认知能力的人还需要明白,人与人之间虽然本应在人格和尊严上平等,却仍然在现实中存在诸多差异。不同的人之间存在的现实差异从不会只因为任何人的个人观点、个人喜好或者个人情绪而消失。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应该擅自强行认定任何在现实上与自己不同的人和自己等同,更不应该擅自“代表”乃至在某些情况下“代替”其他人。用相对通俗的话来说,便是“未经他人同意,我自己只能代表我自己”,以及“我自己的观点,只是我自己的观点”,还有“我自己的现状,只是我自己的现状”,乃至“我自己的喜好或者情绪,只是我自己的喜好或者情绪”。

认清“我属于人民”的本质,就是认清“我和其他正常人是一样的、平等的人”,也就是认清“我不比别人高贵,也不比别人低贱”,更要认清“我不应该擅自代表或者代替别人,别人也不该擅自代表或者代替我”。对于大多数正常人而言,这几点都是不需要反复指出或者多次强调的道理。因为,没有人能够确保自己能够一直在不遵守这几点的情况下获利。

然而,大多数人不得不面临的现实环境往往不是刚好处于最理想的状态的,更不是完美无缺的。不同的现实环境当中总会有一些不认可公认的道理乃至不承认、不遵守公认的规则的人,更可能有一些不认为人与人之间理应在人格和尊严上平等的人,甚至可能会有不准其他任何人和自己不同的人。

这样的人往往认为自己的个人权益、个人观点、个人喜好、个人情绪全都高于除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同类之外其他人的个人权益、个人观点、个人喜好、个人情绪,甚至高于一切、高于任何可验证且不会因他们的喜好和情绪而改变的事实,无论他们到底是愚蠢还是邪恶。他们会在任何情况下用自己能够使用的一切方法来单方面地鼓吹自己或者自己的同类的个人观点、个人喜好、个人情绪,并尽一切可能去排挤、打压乃至直接消灭任何与自己不同的观点、喜好和情绪,有时甚至会达到完全无视客观现实的地步。他们总是自以为能够“代表他人”,甚至公开声称自己能够“代表多数人”或者“代表社会”,并声称自己的个人观点、个人喜好或者个人情绪就能够“代表多数人”或者“代表社会”,还可能声称所有与他们不同乃至反对他们的人都是“反对多数人”或者“反对社会”,哪怕他们的个人观点或者个人喜好只是完全可以被证伪的谎言或者偏见。无论这些人在表面上的主张是什么、给自己找的借口是什么,其核心观点都是“我和我的同类的权益、观点、喜好、情绪才是权益、观点、喜好、情绪,我不认可的或者不喜欢的全都不是”。

这样的人所信奉的思想完全可以被称为“我等于人民”,甚至可以说是“只有我或者我认可的、我的同类才算得上是人民,我不认可的、我不知道的、和我不一样的全都不算”。每当信奉这种思想的人达到一定数量或者掌握足够的力量,任何与他们不是同类、不拥有完全相同的身份或者观点的人都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受害。许多披着光明正大的伪装的卑鄙龌龊乃至凶狠残暴之事,都是这种人的所作所为。

正常人都应该分清“我属于人民”和“我等于人民”之间的明显差别。这不只是要认清自己应该怎么想、怎么做,更是要认清其他人的所作所为继而认清其本质。

看透他人及其思想的本质,才有可能认清自己所处的环境乃至整个世界的真实状况,才有可能减少自己被误导乃至被坑害的概率。

认不清个人和群体之间的正确关系,从来都是危害性最大的糊涂之一。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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