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在每年全国两会上,是代表必谈的话题,其中“如何保障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今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谈到“我国妇女儿童占总人口的2/3,保障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也反映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妇女能顶半边天,是家庭的支柱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儿童是家庭的希望,也是国家民族强盛之所系。但妇女儿童又是易被侵权的群体,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最需要全社会的保护。”
那么,如何保障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呢?
实践证明, 一个孩子的成长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家庭,而在一个家庭中,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最重要的就是孩子自己的母亲。
“母亲教育”,就是让每一个母亲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让每一个母亲都有一个好孩子,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好母亲;母亲没有什么工作,比做教育好自己孩子的工作“更重要、更有意义、更有价值、更有生命力”!!
可是,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现象凸显已引起人们深深忧虑。究其原因,“母亲教育”的缺失是一个重要的潜在因素。然而,在我国,妈妈们基本上是零培训上岗。人才的培养必须从母亲开始,母亲的素质高低,将影响后代的成长。因为,高素质的母亲不但能够对孩子进行良好的早期教育,而且能发现孩子的特质与潜质。
所以,“母亲教育”,应该是一门独立学科——“母亲教育学”!
“母亲教育”,应该是一门独立学科,把母亲教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的母亲。
母亲教育是一种特殊教育,在于唤醒母亲教育孩子的强烈意识,使母亲真正认识自我价值重要性,学会如何履行母亲天职,提高教育自己与他人孩子的能力,成为称职的、合格的真正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