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工作室成员(学员)培养承诺书
2023-01-08 本文已影响0人
七乡师者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发【2022】19号)要求,依据云南省教育厅2022年12月12日下发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新一批云南省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的通知》精神,为能更好地完成工作室相关工作、达成对成员(学员)的培养目标,经主持人和成员(学员)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培养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主持人)按照《云南省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名师初中语文xxx工作室工作手册》所规定的条款提供培养机遇并做好组织、指导、培养等工作。
第二条 甲方(主持人)要足智多谋、积极争取、勇于创新,为成员(学员)创造更多的成长条件,引领成员(学员)努力成长。
第三条 乙方(成员或学员)认真阅读《云南省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名师初中语文xxx工作室工作手册》中所规定的涉及自己的义务和权利,认可并签订本协议为有效。
第四条 乙方(成员或学员)认真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建设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发【2022】19号)关于成员(学员)的发展要求,并依据《云南省基础教育领域省级教学名师初中语文xxx工作室工作手册》中所规定的关于成员(学员)义务,积极完成各项成长事项。并为工作室及时出谋划策、提出宝贵的开展意见和建议,争做一名积极、优秀的成员(学员)。
第五条 乙方(成员或学员)认真遵守工作室、学校、上级部门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若有弄虚作假、转空子等不良现象将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规定上报处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之日止有效,未尽事项双方商定补充。